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系统升级暂停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业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7 09: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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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将于2021年3月26日(周五)20点至2021年3月27日(周六)24点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升级。期间将暂停增值税发票领用、税控发行、发票信息上传、远程抄报、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增值税发票查验、有奖发票等相关业务,同时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移动办税APP、微信办税平台、微信办税小程序、支付宝办税、自助设备等系统的发票申领、发票代开、票E送、车购税申报、增值税申报等业务也将同步暂停服务。特此通知,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