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开始,我国个税征管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普通工薪层最深的感受就是养老、子女教育、住房、大病医疗等六大类专项附加扣除带来抵扣实惠,这也对个税信息申报和汇算清缴提出了更高要求。
临近年底,各家企业、单位都在提醒员工,务必重视个税汇算清缴,及时更新个人专项附加扣除等信息。那么,对普通人来说,个税到底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如何保证明年顺利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小编为您梳理了相关情况。
已填报扣除信息的个税信息无变化,自动继续享受扣除
首先大家可以安心的是,对于绝大部分工薪阶层来说,只要今年正常享受了专项附加扣除,明年相关个人信息没有发生变化,那么就可以躺着继续等待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红包”到来。
此前有所谓“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本人确认”的说法,但根据税务部门的解读,这种情况只是针对少数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如果纳税人不对个人信息做出修改,那么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也就是说,当个人信息无变化,纳税人将按照今年的情况自动继续享受扣除,无需任何操作。
那么,为什么有些人需要在年底这个时候对个人信息进行特别关注并进行信息修改呢?这是因为,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是以年度为征管期限的,今年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依据今年情况填报并享受扣除的;如相关情况发生变化,需及时据实更新。如果纳税人不进行及时修改,可能会对明年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带来一定影响。
比如,大部分人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通过单位申报的,有些人换了工作,如果没有及时更新工作单位信息,原工作单位明年将不能再为您申报个税扣除信息,而新的工作单位也将无法获取相关信息并据以办理扣除,就会造成明年无法及时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还有,六大专项附加扣除中很多信息都是有条件限制的,有些人的子女教育、养老、住房等信息发生变化,也需要及时修改信息。比如,有的纳税人子女要上幼儿园了,今年没有享受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额度(1000元/月)明年就可以开始享受了,有的纳税人赡养的老人年满60岁,今年不能享受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2000元/月)也可以开始享受了。
此外,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发生变化而不修改、仍按原条件在明年继续享受,还可能影响纳税信用。我国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目前是按照个人自行申报信息进行扣除,这对纳税人信用是一个考验,如果纳税人明年相关情况发生变化,比如一些人的子女完成了学历教育毕业了,就不应再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额度。
一直没有填报扣除信息的在单位发放最后一个月工资前报送,即可享受今年的扣除
还有一些纳税人年底刚刚发现,自己今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未填报,而没有享受到减税“红包”。这也不必着急,可以先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并在单位发放最后一个月工资前报送至扣缴义务人,可以在今年剩余月份补充享受2019年的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时间上来不及,纳税人也可在明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享受。
汇算清缴应关注但不是人人都要办
除了及时关注修改个税信息,明年还有一项与个税息息相关的政策,就是我们上文刚提到的“汇算清缴”,纳税人可能感到比较陌生。
实际上,汇算清缴不是什么新鲜事,无论是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都存在一个年度汇算清缴的问题。所谓汇算清缴,并不是缴纳新的税款,而是一年下来算算总账,以便于“查漏补缺、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像上文我们提到的,不少纳税人发现自己今年因为忘记填写个人信息而没有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就可以通过汇算清缴的方式得到解决。
为什么明年3月开始的个税汇算清缴受到特别关注呢?
这是因为,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除了提高“起征点”和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外,还在我国历史上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以“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平时取得这四项收入时,先由支付方(即扣缴义务人)依税法规定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工资薪金是普通人最常见的劳动报酬方式,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其它三项所得也越来越普遍,比如作家的稿费、老师的讲课费,这些以前都是单独计税。今年开始,这部分收入要与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统一适用个税所得税的七档超额累进税率。
因此,明年的个税汇算清缴,对每个个税纳税人,特别是有多项收入的纳税人十分重要,值得纳税人仔细关注。
汇算清缴麻烦吗?其实并不复杂。
首先是三类人群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一是纳税人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二是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三是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其次,大部分纳税人还是像以前一样,可以通过单位办理汇算清缴,也有部分纳税人出于个人隐私等方面考虑,选择自行前往税务机关办理。但需要提醒纳税人注意的是,由于今年的汇算清缴需要涉及子女教育、住房、养老等众多个人信息,在个人信息申报不准确的情况下,就可能出现税务部门无法掌握个人信息而汇算结果不准确的情况。因此,纳税人要关注自己的个税信息申报和汇算清缴结果,有问题及时与单位和税务部门沟通。
如果纳税人需要自己办理,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年度汇算,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时间为明年3月1日至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