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强措施重管理 提升全市代理记账机构管理水平

发布日期:2024-06-27 10: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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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丽江市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根据省财政厅新出台的《云南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丽江市财政局积极开展“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上线工作,实现代理记账机构审批、许可证书打印、年度报表上报等工作通过网络完成,提升代理记账机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

为保障新系统顺利运行,丽江市财政局开展了大量前期工作,对辖区完成代理记账服务有限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截至2月14日,全市共有15家代理记账公司(市直2家,古城区7家,玉龙县3家,永胜县1家,华坪县1家,宁蒗县1家)。

“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于3月1日正式上线,目前已有代理记账机构许可证书的单位需在互联网上通过新系统申报材料申请新版证书;有意向开办代理机构的企业和个人也可按系统指引开展证书申请工作,使得申请程序更加透明、更简洁,进一步方便群众;各持证企业每年通过新系统平台向财政部门报送年检材料,实现实时监督管理。按照新出台的《云南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由各区县财政局负责具体审批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后续管理,换证工作将于7月1日结束,市财政将督促各区县财政局开展代理机构检查工作,对常年不开展业务、不按照规定开展业务的代理记账机构,将不予更换证书。力争通过此次工作实现使用新系统、更换新证书、营造新风气、实现新管理,全面提升全市代理机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