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咸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咸财会计[2021]1号)等文件要求,代理记账机构应于2021年4月30日前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进行年度备案,并报送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等年度备案材料。
由于陕西壹帐通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进行年度备案登记,经我局调查核实,该公司法人电话为空号,原登记办公场所已不存在,且未做地址变更。目前,该公司法人无法联系,公司经营情况不明。我单位现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依法撤销陕西壹帐通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代理记账资格,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33221621。
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
代理记账许可证编号
撤销原因
陕西壹帐通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91610402MA6XWP5N0N
周满好
DLJZ61040220200002
未年检备案
秦都区财政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