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提交申请后不一定都会成功拿到注册证书,也有一部分商标因为各种原因被驳回了。商标驳回是指已经提交申请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有违相关商标法不予注册
商标被驳回的常见原因有哪些?
商标驳回的类型:驳回是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一种常见的审查结果,有两种方式:“全部驳回”和“部分驳回”两种。
1.全部驳回是:指整个商标所有商品或者服务项目驳回。
2.部分驳回是:指部分商品上或者服务上的项目被驳回。
商标被驳回5大常见原因:
1、由于商标查询不利导致驳回
现在很多商标注册查询工作都是商标代理机构完成的,但是各个商标代理机构的专业水平是参差不齐的,假如遇到相关经验不足的代理机构那么查询结果相对可信度其实是较低的。
2、由于违反强制规定导致驳回
商标自身由于没有显著性、带有夸张性宣传、有不良影响等许多原因被驳回。我国现行的《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明确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3、盲查期导致的驳回
商标盲期是无法避免的,我国商标法是根据商标申请在先的原则来驳回在此商标之后提出申请的同类别同名商标。
4、商标名称不规范
5、与他人注册在先的商标近似
6、商标缺少显著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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