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繁昌区上门餐饮服务许可证服务条件及资料

发布日期:2024-12-02 20: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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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门服务餐饮许可证的条件:

1、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服务餐饮许可证的材料:

1、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资格证明;

3、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

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证明;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材料;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就是上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相信大家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服务资料都有了一个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想了解的可以来。